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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膚品混搭四大基本原則

1. 功效相近的不要一起使用

許多人習慣性的認為不同品牌功效相近的產品最適合混用, 覺得這樣會產生很好的加強效果。

其實, 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觀念。 功效相近的產品無論屬於哪個品牌, 其所含營養成分和工作原理都是類似的;所以, 混用功效相近的產品唯一的作用就是功能疊加使營養過剩, 而由於皮膚的吸收能力有限, 只能造成營養的浪費, 甚至可能引起皮膚的排斥反應。

皮膚專家建議消費者最好不要同時使用作用相近的護膚品。 因為這些成分和功效類似的產品在搭配組合後, 其效能有時反而會相互削弱甚至抵消。

2. 混用時要注意順序

護膚品在混用時要注意一定的順序, 以説明皮膚逐漸適應。 通常情況下有兩種順序原則, 一是按照從外到內、循序漸進的原則來進行, 即從卸妝產品、洗面產品、緊膚水等屬“外”的潔面產品, 到美白液、營養液、眼霜等屬“內”的滋養產品, 這樣混用的主意目的是減少對皮膚的刺激, 使皮膚有一個逐漸適應的過程。 混用產品的另一順序原則其實就是按照護膚品的使用原則來逐一進行, 即化妝水—〉精華液—〉凝膠—〉乳液—〉乳霜—〉油脂類產品。 採取這樣的原則主要目的是提高肌膚對護膚品的吸收能力。

因為如果先使用含油脂類的產品就會在皮膚上形成一層隔離膜, 從而使肌膚無法吸收水質類產品的營養, 也就無法達到最好的護膚效果。

專家還建議彩妝類產品儘量不要混用和更換。 因為絕大多數彩妝產品都含有金屬成分, 會損傷皮膚, 因此應儘量避免使用不同的彩妝產品刺激皮膚。

3. 安撫敏感型肌膚

針對敏感型肌膚, 在混用產品時應儘量選擇都含有鎮定、安撫成分的產品, 如含有甘草萃取精華、常春藤精華、胡蘿蔔素、尿囊素等成分的護膚品。 而且一旦皮膚出現乾燥、脫屑、發紅等不適症狀時必須立即停用, 儘量降低肌膚受到地損害。

4. 不瞭解的產品不使用

在使用者對某種品牌的面霜、化妝水、營養液、乳液等產品的成分不瞭解時, 決不能隨意混合使用, 以避免不同品牌的產品發生不良反應, 傷害肌膚。

為了保障使用者在混用產品時的安全性及更好的發揮混用產品的功效, 建議在混用前諮詢專業的美容師, 因為只有根據個人不同的皮膚狀況選擇不同的護膚品, 做恰當的搭配, 才能使產品混用達到最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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